证明
前提与证明行连续编号;引用直接输入行号或子证明范围。
证明目标
输入语法
量词和联结词可输入 ∀ ∃ ¬ ∧ ∨ → ↔,也可输入
任意 存在 非 且 或 蕴含 当且仅当。
还可使用小写反斜线命令
\forall \exists \not \and \or \implies \iff,例如
\forall x(P(x) \implies Q(x))。等号输入 =;不等号可输入
≠ 或 \neq。同时支持常见别名
\neg \lnot \land \wedge \lor \vee \to \rightarrow \leftrightarrow \ne。
命令后若紧接字母,须用空格隔开。
二元联结词没有默认的优先级或结合方向。仅整个二元公式最外层的一对括号可省略;
嵌套的二元公式必须用括号明确分组。请写 (p ∧ q) → r 或
p ∧ (q → r),不能写 p ∧ q → r。
否定词或量词若辖制二元公式,也须加括号,例如 ¬(p ∨ q)、
∀x(P(x) → Q(x))。多余但正确配对的圆括号仍可使用。
变量使用 x y z,常元使用 a b c,函项使用
f g h,命题常元使用 p q r,谓词使用大写字母;均可带
_10 形式的下标。谓词与函项名称后须紧接左括号;它们的元数以首次出现为准。
否定引入和反证法所引用的子证明,末行须为
φ ∧ ¬φ 或 ¬φ ∧ φ 形式的公式。
引用示例:1, 3 或 4-7。子证明引用须写出从假设到末行的完整范围。
当前证明及所有外层证明中先前可用的行都可引用。